《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4号】,公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同月,中国证监会同财政部发布【第4号公告】《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标志着行政和解金制度正式实施。行政和解金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加高效地保障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和解试点。行政和解金的主要目的是当事人或组织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行为后,在证监会调查执法过程中,当事人申请就消除不良后果,缴纳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等方式形成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投资者既可以接受行政和解金的补偿,也可以就同一涉嫌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行政和解金制度以补偿投资者损失为原则,不支持投资者同时通过行政和解金补偿与民事赔偿诉讼就同一损失获得重复救济。在行政和解金制度实行的六年时间里,证监会已披露的行政和解案例仅两起,分别为高盛行政和解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1号),和解金额1.5亿元;以及司度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行政和解案(中国证但目前尚未找到上市公司采用行政和解金方式的公开案例。

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形成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

国务院于2021年10月26日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为落实《办法》,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对《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同时《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从整体来看,当事人承诺金与行政和解金的适用场景与管理办法基本相同,其最终目的都是当事人主动承担对于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后,监管部门终止调查执法,更高效快捷地弥补投资者损失。较为明显的区别之处是,《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未造成投资者损失,或者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无法认定,或者承诺金在规定期限内赔偿投资者后仍有剩余的,投保基金公司应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将承诺金上缴国库。”由于行政承诺金办法施行时间不长,目前尚未找到公开案例可供参考。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予以先行赔付

先行赔付制度体现于《证券法》第九十三条“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2015-2023年,共有四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导致被证监会调查,最终采用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形式补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案例,笔者发现四个值得关注的现象:

1、海联讯案基金出资人为上市公司主要董事,先行赔付完成后,2014年11月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于独立董事及监事的罚款均不高于6万元,先行赔付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他案件关系人的行政处罚;2、剩余三案基金出资人均为保荐上市的中介机构,但在赔付公告中均明确,投资者若接受基金赔付,则表明其与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并将主张虚假陈述损失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专项基金出资方,自身不再进行索赔;息。若紫晶存储最终购买了董责险,在应对后续诉讼过程中,对于可保范围内的损失,保险或可给予覆盖;4、万福生科作为最早采用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案例,2017年更名为佳沃股份,并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采购董责险的公告,但其预计费率比例为1%,明显高于目前A股市场整体平均的董责险费率水平。

行政和解金、承诺金、先行赔付与董责险

1、和解金与承诺金——基本可保,比例不同

部分董责险保单的可保责任中包括一定比例的和解金/承诺金赔付。经查询,部分保险公司2023年董责险保单中已将关于和解金的表述修改进行了修改,以保持与现行制度的一致性。在此,笔者提醒上市公司注意两点内容:

首先,对于2022年购买董责险且保单仍在有效期内的上市公司,我们建议,可通过经纪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重新审阅原保单中涉及和解金的条款并做出相应更改,从而避免可能因保单条款与实际承诺认可协议表述不一而产生的理赔纠纷。

其次,承诺金的赔付比例与额度因保险公司条款而异,上市公司应通过经纪公司进行广泛询价及保单条款的对比,追求最优保险权益。

2、先行赔付——具有争议

券商等中介机构出资成立基金对投资者进行先行赔付后,获得代位追偿的权利,其是否属于保单释义中的“投资者民事诉讼”要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区分看待,若符合保单中的释义,则属于可保范围,反之则有可能被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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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除了民事诉讼,上市公司还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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