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开庭。

此次开庭是示范判决案件,此前2021年8月25日,相关案件已在上海金融法院首次证据交换开庭。

1号)。经证监会查明,中毅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毅达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二、中毅达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

2017年6月20日之间买入中毅达 (600610,900906)股票,并在 2017年6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以及:在2017年8月1日到2018年3月23日之间买入中毅达 (600610,900906)股票,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毅达股民索赔案将于9月29日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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