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ST信通(600289)虚假陈述案迎来最新进展。近日,该公司发布投资者诉讼事项公告,称近日新增58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合计收到322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一人撤诉,其余321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23,221.88万元,均处于尚未开庭审理状态。

北京金融法院将主审案件

2021年12月23日,黑龙江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查明,ST信通及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投资者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并在2017年12月8日之后卖出

行政处罚下发后,多批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后,ST信通以住所地为哈尔滨为由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北京金融法院未采纳并裁定驳回,后ST信通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北京高院就该管辖权异议上诉事项作出了二审裁定,高院认为ST信通在公司年报和地快报记者表示:“管辖权确定后,投资者诉ST信通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将进入实体审理程序,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权益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提起索赔诉讼。”

中介机构列为被告

值得留意的是部分投资者在起诉时不仅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连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按照基础事实,证券服务机构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存在过错,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


ST信通证券维权案管辖法院已定 投资者索赔金额已超2亿元6岁女儿突然暴瘦,去医院检查时让娃摘掉“项链”,爸妈慌张:娃没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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