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晚间,宏达新材(0022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0号)。证监会对隋田力及宏达新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完毕,并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宏达新材拟被罚300万元,实控人隋田力被罚1000万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250万元。

宏达新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宏达新材(002211)初步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情形。

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在前不久,宏达新材(002211)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的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8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虚假陈述案,涉案金额共计638836.95元。根据宏达新材(002211)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暂定在2019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9日期间买入ST宏达,并在2022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宏达新材(002211)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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