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大洲,00057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2月3日届满。马上一年又将结束,该投资者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也已到了尾声。在此提醒,符合条件尚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尽快报名诉讼,为自己挽回损失。

新大洲(ST大洲,000571)投资者前期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市公司上诉。投资者终审获得胜利,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及案件受理费合计金额为231,301.01元。部分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判决已生效,新大洲(ST大洲,000571)完成了53起案件的赔付,投资者拿到了赔偿款。案情起源于新大洲(ST大洲,000571)因虚假陈述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投资者诉讼案件的索赔时效已到尾声,在仅剩下2个月的时间里,再次提醒凡于2018年1月19日到2019年1月12日之间购买新大洲(ST大洲,000571)股票,且于2019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新大洲(ST大洲,00057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尽快参与到索赔行列中来,错过将不再享有胜诉权。


新大洲(000571)索赔进行中,股民终审胜诉已获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