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本股民索赔#
近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实达”或“实达集团”,600734)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4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这已不是ST实达公司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2021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1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2年12月7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经查明,ST实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9月18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5月1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6日之后是否卖出。
福建实达2023年第一季度营利情况显著回暖,利于投资者索赔。根据其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福建实达本年度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5,849,078.95元,同比上涨91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0,838.97元,同比上涨170.02%。
维权团队提醒,ST实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1)于2019年4月30日-2021年9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9月18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5月1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6日之后是否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