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4月23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依法合规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行为的倡议书》,指导全省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代理行为、诚实守信服务、保守商业秘密、强化廉洁自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倡议书说,经营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高质量的经营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省经营主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为稳经济、保就业、促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这期间,广大代理机构充分发挥登记机关与经营主体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展示“美好安徽、迎客天下”的良好形象,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倡议。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文明高效的原则开展代理服务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机关的监管和指导。规范代理行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中介身份、亮照经营,主动公布服务内容、规范、流程、从业人员以规范形式和法定程序办理委托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业务。诚实守信服务。依法核实委托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如实、全面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不实施或者协助委托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登记。不以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或以实体印章、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税控设备(税务Ukey版)等政府免费提供的项目名义收费。不拖延业务办理进度,虚构、捏造、隐瞒登记机关审批意见或告知补正意见。保守商业秘密。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在受托服务过程中获取知晓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除依法配合监管部门执法活动外,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未经委托人允许,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相关人员信息,严禁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严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严禁从事证件倒卖等违法行为。强化廉洁自律。不得采取行贿、宴请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特色产品等方式拉拢腐蚀窗口人员,获取非法利益。积极主动加强廉政效能纪律监督,及时举报反映受理、审批人员的不法行为、不正之风。各级登记机关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尊重和听取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共同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
□赵玉婧